《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》發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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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,時期資料為2017年度。普查對象是浙江省行政區域內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污染源、農業污染源、生活污染源、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移動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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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已完成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,摸清了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數量、污染治理情況等,建立了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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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普查對象數量 49.78 萬個(不含移動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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