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深入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、公安部和交通運輸部制定發布的《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》,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高質量發展,2021年12月7日,四川省、重慶市兩地生態環境部門、公安機關、檢察機關聯合印發《四川省、重慶市危險廢物案件跨省聯合執法機制》(以下簡稱“機制”),即日起組織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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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標精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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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機制”的建立旨在助力川渝生態共建環境共保協作工作上新臺階,進一步創新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、統籌推進環境執法大練兵,強化川渝跨區域、跨流域危險廢物事件處置能力、監管能力和風險防范能力,聯合打擊跨區域、跨流域非法轉移、傾倒、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,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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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制更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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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一是建立聯席會議機制。定期召開省級聯席會議,建立臨時會商機制;省際交界處的市區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、公安機關、檢察機關建立定期會商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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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二是建立聯合執法機制。不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和交叉檢查,重點加強對省際交界處的鄉村、水流及偏遠地區等執法監管力量薄弱領域的執法力度。協同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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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三是建立省級督辦機制。根據非法轉移、傾倒、處置的危險廢物數量、生態環境污染程度等,實施聯合督辦或提級查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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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。探索建立“信息互通、數據共享、聯防聯治”聯合執法體系,互通信息,共享工作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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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五是建立技術交流機制。建立涉危險廢物聯合*庫,提供技術支撐,在危險廢物日常處置和事故應急處置上相互支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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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序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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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機制”明確了跨區域、跨流域的非法轉移、傾倒、處置危險廢物案件報告、分析研判、機制啟動、案卷移交、會商和結果上報程序和啟動要件,有利于執法人員針對具體情況開展個案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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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更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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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機制”明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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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要強化聯合執法保障措施,對在跨區域、跨流域聯合執法過程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通報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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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要完善行刑銜接合作機制,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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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要落實聯合執法工作責任,主動作為,強化監督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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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要加強網絡媒體宣傳曝光,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,不斷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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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川渝出新招,共推危險廢物跨界聯合執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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